《吉林艺术学院学报》“三审三校”流程说明

第一条 为了提高编辑部工作效率,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第二条 坚持稿件四审责任制度。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,是一种从出版专业角度,对稿件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。收到作者稿件后,要切实做好初审、复审(外审)、终审和审读工作。在四审过程中,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,切实检查稿件的学术性、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。

(一)初审。编辑部工作人员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,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进行审查,把好政治关、知识关、文字关,写出初审意见,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。

(二)复审。由编辑部聘请校内外审稿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。复审者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对稿件质量提出评审意见,作出总体评价。编辑部按照多数原则对争议稿件进行取舍,形成复审意见。

(三)终审。由编辑部负责人对复审通过的稿件进行终审。终审主要对稿件思想政治倾向、学术质量、社会效果、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评价,最终确定录用与否。如果论文涉及重大选题或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,应当由主办单位部门向主管部门报批后,对稿件能否采用作出决定。

(四)审读。由编辑部聘请校外审稿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。审读由审读专家审读全部稿件,进一步严把稿件意识形态、政治导向关,规范刊物中措辞提法及语法的准确性、严谨性和统一性,并对每一期稿件存在的问题及刊物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,形成审读报告。

第三条 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“四校一通读”制度。专业校对是学报出版流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,直接影响学术成果的传播和学术刊物的质量。

(一)一校。由审校人员对一校样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参考文献著录、文字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,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,图表、插图、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,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,如需要可联系作者修改或更正。

(二)二校。由审校人员对二校样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,更正文字差错,检查段落安排、图表位置、配图格式、公式顺序编号、参考文献著录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。

(三)三校。由审校人员对三校样互相交换校对,主要检查在一校、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,包括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出版规范、参考文献著录、语言表述、文字差错、段落安排等,全面检查三校稿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
(四)作者自校。通读稿件,全面检查稿件的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出版规范、参考文献著录、语言表述、文字标点差错、段落安排以及一校、二校、三校所提意见进行修改。

(五)通读定稿。由编辑部负责人,检查通读三校样(或四校样)是否符合出版规范,最终签字确认,印刷出版。

第四条 坚持编辑部负责人终审制。每期学报的复印样必须由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签字。

第五条 实施学报样书检查制度。印刷厂在学报封面印刷完毕,未成批装订之前,应先试印、装订样书,送学报编辑部查验。学报编辑部应对样书的质量进行审核,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具文通知印刷企业成批印制装订。学报印制完成后,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版权图书馆、国家图书馆及国家新闻出版总局、吉林省新闻出版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寄送样刊。

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
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起施行。


《吉林艺术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
2021年6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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